汉代黄河岸边秀美的乡里田园
——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考古纪实
刘海旺
一、接受新任务
2003年6月24日下午,一个令全国古建筑学界、考古学界震惊而兴奋的消息从河南省内黄县传出:县南部黄河故道地下淤沙土内发现了一座保存完好的古代房屋建筑遗存!学界人士将信将疑,这可能吗?是哪个时代的?保存状况究竟如何?河南省文物局领导和省内有关领域的专家立即闻风而至,仅凭保存较好的瓦屋顶初步判断可能是汉代至南北朝时期的房屋建筑。
2003年7月8日,我们发掘组在进行了必要的发掘前的准备工作后,受命赶赴遗存发现地。内黄县我以前从未去过,遗址究竟会是怎么一种状况?又有什么情况正等待着我们呢?
二、黄河故道深处偶然的巧遇
我们要去的地点——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村,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南部,东北距内黄县城约30公里,东距濮阳市区约20公里,西距浚县大伾山北魏大佛像约21公里。东南距现在的黄河河道最近约45公里。这里地处黄河故道,沙土厚积,现地表沙岗连绵起伏,卫河的一条小支流——硝河(黄河改道南移后在原故道形成的河流)从三杨庄村北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历史上,较为宽阔的硝河河道地势低洼,常年积水,河两岸土壤里硝、盐、碱的含量很大,硝河的得名概由此来。而且,硝河两岸广布的沙丘,在民国年间经常随风南侵、移动。因而,这里至今也显得人烟稀少,较为偏僻。位于三杨庄村西北不远的颛顼、帝喾二帝(上古五帝中的第二和第三帝)陵,传说汉代开始祭祀,唐代就已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元、明、清三代官方均定期进行祭祀并勒碑以铭;但清末的陵园及历代碑刻等,于1986年才开始逐渐从荒沙的掩埋中清理出来。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开始,国家在这里大规模封沙育林,广植刺槐,沙丘得以固定和绿化。随着生产的发展,这一区域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原来水位线常年距地表3米左右,现在已降至地表下25米。硝河在20多年前也已几近断流消失,河道处近年来都已被开辟为农田。2003年夏,当地政府为排涝和引水,重新疏浚硝河,在原河道范围内开挖新的河道,施工中,古代房屋建筑遗存就在现地表下4—6米深处被偶然发现。
三、最初发现时的欣喜与困惑
我们发掘组抵达古代建筑遗存现场后,首先看到的是河底暴露出的南北两部分瓦屋顶,大部分的板瓦和筒瓦的扣合仍然保存着在原来屋顶时的原状。这么好的保存现状的确令人惊异。汉代的瓦全国各地都有很多发现,但这样在屋顶上使用的原貌却实属罕见。
根据已发现的遗迹情况,我们在已开挖的河道范围内布设了4个10×10平方米的探方,按照地层的叠压关系正式开始发掘清理,并根据发掘的时间先后把这里暂编为第一发掘区。当清理到东南部时,首先发现了整齐地摞放在汉代地面上的一摞摞板瓦和筒瓦。为什么屋前会放这么多没有使用的瓦?接着,在东北部清理出一堆废弃的板瓦和筒瓦残片,后来在西部又清理出一个不大的、用砖铺砌的、簸箕形的拌泥池。当这些遗迹和遗物(图1)都清理出来后,我们判断,该座房屋不会是正在铺盖瓦顶的新建房子,新建的房子不可能有那么一堆碎瓦砾,而且,也不可能在房子还未完全盖好后就已经经过打扫和整理。这样,一个房屋瓦顶正在维修的景象清晰了:由于房屋年久失修,屋顶的部分瓦开裂露雨了,必须把这些开裂的瓦替换下来;需要更换的瓦从屋顶上清理下来后,成了碎片,并被清理干净并堆积在一起;找来一些新瓦,开始补修屋顶;就在这时,黄河突然涨水了,河水很快漫过了河岸到达这里,人们丢下手中的活计,匆忙地收拾细软,携家带口逃离家园。
当我们阶段性地完成上述第一发掘区内的建筑遗迹清理工作后,在距这一建筑遗存西约500米的河道内也发现有部分瓦屋顶遗存,临时又将这一区域编为第二发掘区。首先清理南部区域,依次发现了南门、东厢房、西门房。南门宽约2.45米,在门的内侧东边发现有木质的门轴痕迹。东厢房为坐东朝西,东西两面坡瓦屋顶,屋脊用筒瓦扣砌。第一进院内清理出小石磨2盘、陶甑1件及部分犁、镰、削、斧等铁器。在清理中部区域时,发现了第二进院墙的西段,为砖墙基。随后,主房的大面积瓦顶也清理了出来,并且,在瓦顶的东侧表面初步清理出3个带有篆书“益寿万岁”字样瓦当的筒瓦;主房坐北朝南。二进院内西厢房的圆形大柱础石也清理了出来,柱础石的直径约30厘米。在西厢房外的地面上清理出3枚“货泉”铜钱;还清理出大的圆石臼和小的方石臼各1个。当清理到这种程度时,汉代庭院的概念清晰地浮现出来:这是一座两进院的庭院,坐北朝南,由西门房、东厢房、西厢房、主房(堂屋)组成。西侧还有一个大的水池遗迹,池底还清理出大石臼和小方石臼各1个(图2)。该庭院前后剩余部分的遗迹尚有待于进一步清理。
由此我们确定,第一发掘区内清理出来的房屋也只是一座庭院的主房部分。这样,我们的清理工作就涉及了两座汉代庭院,按发掘时间的先后,可以分别正式编号为第一处庭院和第二处庭院。而且,主要是根据出土的板瓦、筒瓦、陶器等的特征,结合出土的钱币与汉代文献的记载,我们初步推断遗址年代属于西汉晚期(新莽时期)。
这些初步的发掘结果和对遗址的初步认识,无疑令我们非常地欣喜。但是,首先,遗址的性质是什么这一最基本的问题我们都难以确定,也就是给它定一个什么名字恰当呢?这是一个庄园,或者是一个城镇?所有发现的房屋均为瓦顶,是什么人的庭院,他们是地主吗?当时一般的平民能这么有钱盖大瓦房?使用“益寿万岁”瓦当的房屋主人当时具有怎样的社会地位?为什么两处庭院都是孤零零的,没有其它直接相邻的庭院?……这些问题一直让我们深感困惑,难有定论。最后讨论的结果,我们只好借用多用来描述新石器时代居住遗址的名词——“聚落”来给它命名: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
四、豁然开朗的发现与激动
2004年,为保护已经发现并经初步清理的那两处汉代庭院遗存,当地政府最终决定将这一段渠道南移约50米重新开挖新渠。然而,在2005年年初的施工中,在第一处庭院西南约80米处,在8米宽的渠底正中又碰上了一处同样保存相当好的汉代瓦屋顶。挖渠工程又不得不停了下来。
2005年3月8日,我们第二次进驻工地继续进行抢救性发掘。这一次我们根据已有的经验,在正式发掘清理前,对该处庭院的大小用钻探的方法进行初步确定。庭院的大小确定了,同时,在该庭院的东侧约30米处,又探出了另外一座庭院。
我们接续以前的序号对这两座庭院进行了编号,将西边的一处编为第三处庭院,东边的一处编为第四处庭院。我们先清理第三处庭院。同时清运两处庭院之间的上层淤泥和淤沙。两个月后,上层的淤沙才清运走。
第三处庭院是最先得到最完整清理的庭院。开始清理出的是主房坍塌的瓦屋顶,接着是东西两侧的边沟,东西两侧的院墙、南门、南厢房、南门外的水井、第二进院墙、主房北侧的厕所、厕所北侧的树木遗迹。该庭院面积大致为30×30平方米,若算上门前的活动场地,总面积约在2000平方米左右。从该处庭院的各类遗迹的分布看,庭院总体布局规整,东西两侧边沟对称;院后树木成排,间距(约3米)适中;显然经过精心的规划设计。这些尽管也是新出现的遗迹现象,但并没有让我们太感意外。当清理到庭院后面树木以外(北侧)的地面时,先出现了两条东西向浅沟状的遗迹,不太直,这些浅沟的表面平整致密,硬度较高。由于清理的面积不够大,我们难以确定这一遗迹现象究竟是什么。车辙或是凉晒粮食的场地?我们沿着这两条沟向北清理,又出现了几条另外的类似宽窄深浅的沟。当再向西清理,在第三处庭院的西侧出现了一行行整齐清晰的南北向浅沟时,我们一下子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是当时的庄稼地、农田!这一发现让我们所有的发掘人员都感到十分激动,我们深知这一发现的重要性!接着,在第三处庭院与第四处庭院之间又发现尽是深浅不同的田垄,田地内居然还发现有车辙痕迹、牛的蹄痕……第三处庭院的前面除了一块面积不太大的活动场地外,仍然发现有田垄。这就是说,第三处庭院的周围都是农田(图3)。
垄作农田的发现太重要了!这么大面积的古代农田,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也是第一次发现。它解决了我们以前许多的困惑。例如:首先,遗址最基本的性质明确了,它就是一处汉代最基层的农业社会(农业乡里)遗址;其次,它说明了为什么每一处庭院都是独立的这一现象,因为它们之间不是紧邻,没有像城邑中或后来的农村的庭院那样相互之间有共用一道墙的现象,它们之间都是农田;第三,每座庭院的所有者或居住者的身份可初步得以推定,他们应该是当时普通的农民,耕种着自己庭院周围的土地;第四,它让今人第一次看到了汉代的农田耕作方法。
当然,老的问题解决后,新的问题又来了,比如说,每户耕种的土地一样多吗?所耕种的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或租种的?有没有统一的灌溉体系?户与户之间什么关系?等等,等等。考古学同其它科学一样,有永远也解不完的谜。
当清理第四处庭院时,我们出于对瓦屋顶等保护问题的考虑,决定不将瓦屋顶揭露出来,只是清理出它的遗迹坍塌的轮廓。
我们在清理第三处庭院和第四处庭院的同时,将第二处庭院的尚未清理的前后剩余部分进行了补充清理。在南门外偏东南约5米处发现了一眼水井,水井壁砌法与第三处庭院南门外的水井相同,均为小砖横立圈砌,但井口外用同样的小砖平铺了一个约成方形的井台。井的附近散落有一些小石磨盘,陶水槽、瓮、盆等日常实用器物。南门外有一条用碎瓦铺设的通往水井的便道。而且,在井的西侧约5米处还清理出一处编织遗迹。庭院的西北角也清理出一带瓦顶的厕所。
至此,我们的遗迹清理工作暂告结束。
五、遗址发现的价值与意义
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是目前我国首次考古发现的、性质明确的大规模汉代农村类遗址,是汉代考古中的一次历史性发现。遗址的初步清理和部分考古勘探,像是为我们吹开了一幅黄沙掩盖下的汉代黄河岸边乡里田园和农耕文明的秀美画卷的一角,它初现的优美、真切的景象,无疑是令今人击节叹赏的。
首先,遗址首次全景展现了汉代黄河中下游地区乡里田园的直观景象。
汉承秦制,实行的是郡、县、乡、亭、里的行政管理体制。里作为最基层的管理单位,其下又实行编户齐民的什伍制,即五户为邻(伍),十户为什;五邻为里,即二十五户为一里。
从三杨庄聚落遗址目前的发现看,已经发现了14处汉代的庭院,也就是说14户,遗址内的“一里”究竟有多少户,现在仍在勘探之中。就目前的发现来看,这些庭院或经过统一的规定或约定俗成,它们均为坐北朝南,方向一致(南偏西约10°);均为二进院布局,占地面积大致相同;前后左右相距的距离有远有近,最近的相距为25米,远的可超过500米,相互之间均被农田相隔。每家庭院南门外均有通向田间大道(一般宽约5米,有的地方宽约7米)的独家小道(一般宽约3米)。每家的庭院均在自己的田中。这就是当时农村的大致景象。
第二,遗址首次展现了黄河中下游地区普通农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
汉代居住类建筑遗迹的考古发现主要集中在当时的都城和大的城邑,如汉长安城、洛阳汉魏故城、汉河南县城、南阳郡宛城、河北武安午汲故城、山东临淄故城等,所揭示的建筑遗迹也主要是宫殿、官署等官用建筑,普通民居发现很少。
以前对汉代庭院民居的认识,或来源于汉代的画像石刻,或来源于墓葬内出土的陶院落模型明器等,而且,多是些楼阁、亭榭等造型;这些材料又只是写意线条或模糊形象。在仅有的少量文献记载中,概略的“一堂二内”是汉代平民典型住宅。
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内已经发现的这些庭院所有者或居住者的身份无疑是当时从事农耕力作的普通农民。这些庭院均为二进院布局,堂屋(主房)全部为瓦顶;庭院周围或水沟环绕,或毗邻池塘;庭院一周绿树荫翳,树外即是田畴;前有水井,后有厕所。
第三,遗址首次揭示了黄河中下游地区普通民居的建筑工艺和建筑技术。
三杨庄遗址的发现最先引起的是全国古建筑学界的热切关注,因为国内现存的古代房屋建筑实物几乎全是明清时期的建筑,对汉代房屋建筑的认识同样也只能来源于线条勾划的汉画像砖石和壁画以及模糊的陶模型明器等,而汉代正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木构架建筑体系形成的发展与成熟的关键时期。人们热切希冀这一发现能够切实地解决古代建筑史领域内汉代房屋建筑技术的许多问题。
从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清理出的各类建筑保存的状况看,至少每座主房的瓦顶北半坡大部分保存了板瓦与筒瓦的仰覆扣合原状,说明这些建筑是洪水浸泡坍塌的,没有受到洪水的急流冲击,而且,坍塌时有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所以保存状况较好。这就给我们全面了解这些建筑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第四,遗址首次实景再现了黄河中下游地区农耕技术和农业文明。
古代文献记载,中国古代的耕作制度,在秦汉以前主要是施行最简单的缦田法,就是撤播,无行无垄。它虽然可以在播种时节约劳力,但浪费种子,而且幼苗长出后密集丛生,中耕、除草都需要付出额外的劳动。由于不便于田间管理,产量相当低。后来逐渐出现了有垄的条播法(也就是垄作)。到西汉武帝时明确出现了“一畮三甽”的代田法。
三杨庄汉代遗址中发现的大面积耕作农田可以为我们真正理解汉代的代田法提供真实的实物样本。三杨庄汉代遗址中的一畮(垄)和一甽(沟)的合计宽度一般为60厘米。现存甽深(最高点到最低点高度约为6厘米),这肯定不是耕作后最初的深度,应是庄稼收割后的深度。
另外,从三杨庄遗址内已发现的各庭院周围,特别是屋后广种树木看的情况看,这符合当时朝廷的提倡和规定。在第三处庭院的西北田地中,清理出有一些树叶痕迹,很可能是桑树叶和榆树叶。这也说明,当时的家庭中妇女肯定从事有养蚕、纺织等这类副业,也是家庭收入的来源之一。当然,按规定,田里是不能种树的。从清理的情况看,田垄中的确没有发现种树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