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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局长判无罪后遭抗诉 公诉方被指携私怨

2014-04-11 20:03:54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摘要:城管局长刘传稳被抓走了,这是2012年8月30日,此后不久,数家媒体报道称刘传稳被抓或与私人恩怨有关,数万网民争相为其喊冤,在当地引起轰动。作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的 另类 城管局长,刘传稳一度声名鹊起。刘传稳在两小时里看了三次粘在皮鞋上的灰

  

  违规搭建的广告牌

  城管局长刘传稳被抓走了,这是2012年8月30日,此后不久,数家媒体报道称刘传稳被抓或与私人恩怨有关,数万网民争相为其喊冤,在当地引起轰动。

  作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的“另类”城管局长,刘传稳一度声名鹊起。

  刘传稳在两小时里看了三次粘在皮鞋上的灰尘,但并没有去擦掉,从鞋面上的褶皱来看,这双皮鞋低档次且有些年月了。2014年2月27日,曾被媒体报道为“棚改局长”的刘传稳已不需要刻意装饰自己的形象了,他自由了。

  “另类”局长不通人情世故

  刘传稳喜欢在小餐馆里啃着山东大煎饼,嘴巴张得很大,每咬一口都很使劲,这种吃相不太文雅却又显得淳朴。上菜的服务员会偷偷地瞄上刘传稳一眼,她们不知道,这个有着一张秀气脸的中年人,曾经是枣庄市市中区的城管局长。

  刘传稳每次回到老家时,长者们都会直呼他的小名,在与刘传稳打过交道的人眼中,他并不摆架子,为人友善,是一位好局长。在国内各大媒体报道之前,只有很少人知道刘传稳给市中区做出过突出贡献,枣庄市曾是山东省最大的棚户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一度占到了全省的42%。

  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30日这三年多时间里,正是枣庄市“棚户区改造”的高峰期,刘传稳正是在这关键的三年多时间里出任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市管理局”)局长的。

  城管打人事件层出不穷,但刘传稳手下的三百多名城管却只有“挨打”的份。

  “即使有一万个理由,城管也不能打人。”刘传稳告诉记者,他曾经规定,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如果有城管因执法被商贩打了,城市管理局将对该城管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反过来,一旦发现有城管打人事件,将对涉事城管进行严厉的处分。

  在同事们眼中,刘传稳是个老顽固,不通官场人情世故,对待违法搭建毫不留情,即使有上层领导打招呼也不理会,导致他得罪了不少人。

  “做人要讲原则,为官更要讲原则。”刘传稳在被无罪释放后对记者说,在被羁押了一年多后,他已显消瘦,不变的是,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总喜欢站着讲话,底气十足,一口枣庄方言有点浑浊,却铿锵有力。

  刘传稳喜欢用手机看新闻,因为使用的并不是智能手机,他不停的抱怨网速太慢,为官多年,刘传稳却捉襟见肘,亲友曾因开矿而向他借款,他拿不出钱来,只好为其作担保向朋友借款20万元,刘传稳后来因此而被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为“受贿”。

  打击非法搭建触碰利益链条

  光明路上的广告牌是某地产商违规搭建的,铁制的广告柱已锈迹斑斑;南园立交桥北侧的广告牌在几个月内由公益变成了商业广告,这许多的水泥柱子是在他被抓后立起来的,刘传稳描述着,思路明了,枣庄市市中区的地图几乎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在他出任城市管理局局长的三年多里,任何的违法搭建也躲不过他的眼睛。

  “非法广告牌泛滥不仅影响市容,且分散路人的注意力,会引发车祸”。刘传稳曾坚决的整治非法广告牌,他想让市中区的道路变得清晰和通畅,不久后,他自己的路却不好走了。

  一位原枣庄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市中区的广告牌大都是没有审批手续的,只要能找到合适的地块,花十几万元把架子搭建起来,每年就能收入丰厚的广告费,只需一两年就能回本。

  刘传稳坚决的整治触碰了非法广告牌的利益链条,2011年6月,这是刘传稳出任城市管理局局长的最后一个年头,枣庄市“江北绿城”项目的房产开发商王某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非法设立两处共六根广告立柱。城市管理局曾多次对该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但王某依旧有恃无恐。

  不久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赵勇找到了刘传稳,并数次给刘传稳打招呼,要求其为王某开绿灯。但为维护枣庄棚户区改造的整体秩序,执法局依法将王某设立的广告位全部没收,并进行了拍卖。事后,赵勇扬言“一定要治刘传稳”。

  2011年11月份,刘传稳调任到市中区科技局任局长,但曾经被刘传稳得罪的人并没有忘记他,他的一举一动都被“盯着”。2012年8月30日,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对刘传稳进行刑事拘留,13天后他就被逮捕了。

  事后,市中区检察院因“刘传稳做借贷担保人”一事指控其“受贿”,还补充指控刘传稳在没收处理广告牌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罪”。

  2011年10月31日,刘传稳代表市中区城市管理局与商人李建签订了广告牌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5年,租金总计275万元。所得收入全部到了城市管理局的账上,刘传稳只是例行公事。但公诉机关认为,这属于违法拍卖,拍卖手续并不完备。

  案件背后的检察系统窝案

  按照正常程序,城市管理局如要对广告牌进行拍卖,需得到枣庄市规划局市中分局的批文,刘传稳也曾经数次找到规划局领导,并向其递交了拍卖申请,但规划局一直没有回应,后来刘传稳又向市中区的主要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区领导已口头指示拍卖。

  “枣庄市对广告牌的拍卖一般都没有规划局的批文,这是潜规则。”刘传稳告诉记者,在获得上头领导授意之后,他也没有多想,就开始拍卖了。后来,据抗诉书载明,在市委领导的批示下,市中区城市管理局与李建解除了租赁合同,城市管理局应退还李建275万元拍卖款、13.75万元拍卖佣金及11.25万元利息。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载明:被告人刘传稳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26.4万元,经济损失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尚未达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程度。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经过多方的努力并在舆论的监督下,市中区人民法院宣判刘传稳无罪,他可以说是沉冤得雪。但刘传稳并没有太高兴,眼镜眶下的脸依旧秀气,却多了几丝皱纹。

  “我从来不后悔去查处那几处广告牌,如果再让我做城管局长,我还是会那样干。”刘传稳说,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时间里让他吃了不少苦头,毫无疑问,刘传稳还是那样一成不变的“固执”。但自从他离任后,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名声却变了。

  网传在2012年6月11日,市中区城管在枣庄市第十五中学门口殴打一位手无寸铁的老大爷,正赶上该校学生放学时间,学生们看不过去,引起了公愤,便把城管围堵起来殴打。现在网络上还流传着此事的视频。大众网后来报道称,市中区迅速成立了由有关区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查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该事件在枣庄市引起了恶劣的影响。

  不少枣庄人或许此时才意识到,“刘传稳”已成为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历史词汇了。

  在法院判决下达不久之后,市中区检察院对全案提起抗诉。

  事实上,枣庄市检察院早已“自身难保”,2014年1月27日,枣庄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而名列榜首。该通报载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赵勇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款项购买并使用超标车辆、违法使用车牌,对本单位公车配备使用未履行监督职责。”

  据知情人透露,赵勇后被带走调查,在中央掀起反腐风暴之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的数位主要领导也被“双规”了。

  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约20公里,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紧靠着青檀南路,刘传稳的身影已经不会再出现在这里了,他缓缓地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刘传稳还想为这座城市做点事情。(李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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