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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岭名城·8090花园逾期交房却不愿赔违约金

2014-03-17 16:07:08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摘要:原标题:开发商逾期交房却不愿赔违约金王先生在江夏区大花岭开了家副食店,现在店铺面临拆迁,他在附近一条新修的步行街又买了商铺。本想着新商铺收房装修了,正好旧店铺拆迁了可以搬进去。但开发商逾期交房3个月,直到昨天王先生的新商铺都还没法装修营业。
原标题:开发商逾期交房却不愿赔违约金

  王先生在江夏区大花岭开了家副食店,现在店铺面临拆迁,他在附近一条新修的步行街又买了商铺。本想着新商铺收房装修了,正好旧店铺拆迁了可以搬进去。但开发商逾期交房3个月,直到昨天王先生的新商铺都还没法装修营业。

  过了3个月才收到交房通知

  王先生在2012年9月购买了大花岭名城·8090花园两间商铺,总价43万余元。当时开发商说可以将商铺返租给他们,因为王先生自己要开副食店,所以拒绝了。

  合同写着2013年11月28日交房,这天,王先生和其他一些业主去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才得知当天收不到房。

  今年2月23日,王先生又找到售楼部,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还问他:“你不是把商铺返租给我们了吗?”一查电脑,他的商铺果然已经租给别人,只是还没装修经营。经交涉,对方才解除了王先生商铺的“被租赁合同”。

  这时,王先生才知道,当时买商铺的200多户中,只有5户没有签返租协议,这5户中他因为买了两间商铺就占两户,他邻居占一户,其他两户他不认识。

  之后几天,王先生和邻居找售楼中心反复协调无果,对方不承认违约,并在2月28日向他们两人寄去了收房通知。至此,距离合同交房日期整整过了3个月,按照合同中“按每日已付房款万分之5的比率”,开发商应付他违约金1.9万元。

  开发商:我们登了延期交房公告

  上周,记者陪王先生找到该开发商负责处理此事的王晶,她只说:“请看合同,有问题请走法律程序。”另一男工作人员说,因为2012年东湖一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即“913安全事故”——记者注),全市工地被要求停工,这是不可抗力所以延期交房,我们还登报发了延期交房公告。

  “你们为什么不给我们打电话呢,合同上都写了我们的手机号码。”王先生很不解。

  江夏区建管站大桥分站技术人员李超说,“913安全事故”发生后,名城·8090花园这个项目确实被要求停工自查,“大概停了半个月,肯定不超过一个月。”

  江夏区城建局开发办一王姓工作人员说,她记得名城·8090花园是去年12月办的交房手续,确实有些住宅业主找开发商闹过延期交房的事,听说开发商给了业主一定的补偿。对于王先生的情况,他们可与开发商协调。

  王先生说,当时他看了返租协议,开发商是按总价的6%付一年租金,协议期限三年,他算了下,业主一年可拿租金2.58万元。他后来得知,开发商把门面租给别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是130元,他的两间门面共28平方米,开发商把他的房子转租出去,每年可收租金4.36万元。

  律师:登报公告≠书面告知

  湖北佳哲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潘程认为,政府行政文件明令要求开发商停工的,停工期间可从逾期交房时间里减除,否则开发商应向王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在报纸上登交房公告并不等同于合同中约定的“书面告知买受人”,《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公告一般是指在一方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才采用公告的方式,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买受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开发商应当采用一对一的书面送达的通知方为有效书面通知。

  记者王震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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